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怎么办理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怎么办理以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怎么办理什么是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怎么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登记(发照)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登记(发照)机关对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登记(发照)机关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查和核准,并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登记(发照)机关作出决定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文书。
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扩展资料:
办事机构信息:
1、受理机构: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办机构: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处(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2、办公地址:庆元县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庆元县_洲街道_洲街222号1楼-5楼)三楼B区22-23、25-28号涉企证照通办综合受理窗口请到该地址的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承诺期限:1工作日法定期限:15工作日(如时间单位为“天”,则指自然日)。
4、送达时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府服务网-公司设立登记
什么是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企业注册登记时,必须先进行名称核准,主要看看名称有没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有没有已被其他公司注册,同时审核用名是否做到简明扼要,符合工商注册登记的要求。
设立公司前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核准后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扩展资料:
一般性规定: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名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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