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女婿女儿为什么要忌讳给丈人送终这个问题,女婿给丈人送终运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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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有义务为岳父岳母养老送终吗女婿女儿为什么要忌讳给丈人送终女婿有义务为岳父岳母养老送终吗提问者没有将事物本质陈述清楚,只是提了一个概念性提问题。对于“女婿是否有义务为岳父岳母养老送终(赡养老人)”问题,须从两方面进行回答:
一、从法律角度,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直接义务,但具有赡养岳父岳母间接义务。
虽然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中,只是明确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是法定义务),这里的父母一般是限定为生已养者。但法律既没有承赋公民对姻婚父母(岳父岳父、公公婆婆)赡养义务,也没有排除公民对姻婚父母(岳父岳父、公公婆婆)赡养义务。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对其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作为配偶与夫妻是一个家庭共同体,妻子的义务因为家庭共同体而得到了转换,从而女婿具有了法律上的间接赡养义务。
首先,女婿的妻子从法律的角度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但法律明确规定了他的妻子有义务赡养父母。
其次,女婿的收入是他和妻子的共同收入。一对夫妻,无论是谁挣钱,他们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夫妻的共同收入,这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因而,女儿有权要求自己的老公(女婿)出钱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第三,女婿的妻子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明确规定,父母的遗产子女都有公平和平等的权力继承,所以,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女婿有继承岳父、岳母的遗产权,但通过其妻子同样继承了岳父岳母的遗产,因为妻子所有的收入同样是夫妻的共同收入。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从人伦道义、姻缘亲情、社会公序良俗角度,女婿赡养岳父岳母(儿媳赡养公公、婆婆)是人性美德,应当提倡与弘扬。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如果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女儿,这女婿就是整个儿。养不养老不容置疑,是义务。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但在夫妻的存续期内,因为其妻子既有权力享受岳父岳母的遗产,也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从而可以推断女婿同样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
法律无情人有情,在现实中,许多夫妻一方死去,另一方如媳妇从良心的角度去赡养曾经的公婆,如女婿去赡养或曾经的岳父岳母也大量的存在,因为这体现着中华民族最伟大的传统美德,毕竟,他们虽然从法律的角度不再具有亲情,但他们之间有着血缘关系了,因为他们的儿女就是岳父岳母或公婆的外孙或孙子,所以,有的夫妻即使是不存在婚姻关系了也去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我认为一位原国家黄金局的领导(后成了正部级干部)的妻子在意外车祸中死亡,他再婚后也继续和守寡的岳母生活在一起。这值得我们去点赞,更值得我们去传承。
所以,我们必须要谴责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理由,女婿或媳妇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丑恶社会现象,一方面我们每个人都会老;另一方面我们都在抚养子女;三方面不排除有各种意外降落在你的头上。所以,我们赡养双方父母,即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给自己的子女做榜样。
女婿女儿为什么要忌讳给丈人送终一般有儿子是儿子的事,女儿送终是怕有儿子的情况下,儿子会抱怨,给别人说闲话,以为儿子不孝似的,但是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多,女儿送终也没什么,再说了,对老人孝顺,谁都说不话来,这是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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