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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一个算命的高人?为什么有人相信“魔法培训”(有没有人认识算命很准的师傅)

成都算命高人到底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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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学大佬只想赚钱有男主吗为什么有人相信“魔法培训”淘宝店主卖符咒生意火爆,为什么总会有人甘愿缴智商税

答案:玄学大佬只想赚钱的确实存在男主的作品,但并不是所有作品都有男主角。例如,在一些灵异事件调查类的作品中,主角可能是一个团队,或者是一个女性角色。因此,是否有男主角并不是确定性的因素。

解释:玄学大佬是一种文学类型,其作品通常涉及到超自然的元素,如鬼魂、尸骸、邪恶的力量等等。此类作品中,男主角往往是一个常见的角色类型,因为他们通常被描绘为英勇、坚毅、聪明等等特点,这些特点在描绘超自然事件时是非常有用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玄学大佬作品都必须有男主角。

世外高人的算命经验,惊呆了

拓展:除了男主角之外,玄学大佬作品中还有许多其他的角色类型,如女主角、配角等等。实际上,在一些玄学大佬作品中,女性角色可能会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而男性角色则可能被描绘为脆弱、无助、无知等等。因此,玄学大佬作品中的角色类型是多种多样的,没有必须要有男主角的硬性要求。

因为魔法培训营销很厉害,到底有多少真材实料不好说,但是对于低龄、神秘学小白绝对有吸引力,如果说他们起到了普及神秘学的作用,也是没错的。但问题是,之所以叫“神秘学”,就是这玩意儿就没法普及,没法大众。一旦大众化了,就颠覆了这个世界的唯物主义基础,可以说古今中外都是不被允许的,违法的事儿你能做?所以,现在魔力秘境公关多么刚,“为了行业绝不能开被白嫖先例”“魔法通灵虽然不能科学论证,但不代表不存在”……等等,没用,违法了就是一锅端。我没上过他们的课,但是观察他们家老板残雪很久,怎么说呢,她现在的公关就代表她一贯的态度,过去是非常傲娇的一个人,现在有些收敛。她应该是从豆瓣起家,中间有与人合伙做神秘学,后来又拆伙做了现在这家公司。有多少真实水平不好说,但是一直以自己就是这一行资深大佬自居,当然这也只能唬一唬一茬茬刚入行的小白,或者一些比较肤浅不自信的粉丝,她前面的学生,有很多已经前赴后继的离开了且不再交集,这行不大,抬头不见低头见,很多只是不再回踩而已。一路下来,他们家的是非也非常多,不仅是和学员的,还有和员工的,残雪个人风格,我认为也是有“是非精”体质,当然有这样的特质,也是营销好手。残雪也非常爱钱,这是她公开说过的,所以在神秘学这么小众的行业,公然租写字楼线下授课,魔法通灵公然招生这么多年,天南海北的小孩飞来上线下课,风险有多大,她不可能不知道,那为什么还要这样干呢?利欲熏心——钱赚多了,就开始就有了侥幸。可能很多人接触到算命准的,都是仿佛世外高人,不是面对大众铺天盖地的营销,为啥?因为神秘学、玄学最终就是往灵性、神性方面去,说白了最后不是靠人力算的准,有更高的信息。那这样,一天到晚在大量营销的,你觉得她有时间去修行自身吗?所以魔力秘境只能说是比较浅的机构,教不出最实质和深入的东西,商业化吧。因为没上过她家的课,仅从推测,观察来看她家的课,一是项目多,基本上涵盖了国内神秘学各种类目——总有你掏钱的地方。二是可能是从国外神秘学书加工后,照本宣科来讲课的比较多,这就成为“原创”了。勤奋一点,有点钻研精神,你也可以,对了,学好外语很重要!另外残雪虽然打着搞学术的口号,但是看明白了你就知道,她能从每个项目都能扣出一些可以赚钱的点,比如把塔罗分为初中高级,什么“现代塔罗”“心理塔罗”……总能让你源源不断的掏钱,完了你还觉得她很厉害。所以总体来说,残雪首先是个商人,其次才能说是神秘学老师。以学习魔法、通灵等课程为由,谎称学了之后能召唤鬼魂,还能和动物通灵,以此吸引客户报名培训,这一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我认为有待斟酌。在日常生活中,欺诈、欺骗的含义非常广泛,但日常生活的认知并不能代替刑法的规定,甚至民事上的欺诈行为与刑法规定的诈骗行为都有所区别。刑法并没有保护所有应当保护的社会利益的功能和效力,也就是说,刑法不是万能的,它具有局限性,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不都需要刑法的介入。在民法、行政法以及其他法律保护已经足够时,刑法必须保持克制和谦抑。这也就决定了日常生活中关于欺骗的理解不能完全等同于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罪中的客观行为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根据我国刑法通说,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是指虚构现在或者过去发生的事实,不包括价值判断,也不包括未来的事件、没把握的事件、不确定的事件,这些都不在诈骗罪中的“事实”所涵摄范围之内,也不在刑法的保护范围之内。因为无论是价值判断,还是未来事件、没把握事件、不确定事件,都不足以支撑一个理性的财产处分。而一个理性的财产处分,是成立诈骗罪的必要组成部分。像一些鬼神之说、魔法通灵之说、邪教之说,都不是诈骗罪中的“事实”。一个正常的理性人,都不会、也不应相信这些没把握、不确定的事件。例如,行为人冒充秦始皇、蒋介石等历史人物骗取他人钱财,这种行为并不构成诈骗罪。因为相信这些言论的人,原则上并不属于刑法秩序保护的对象。一个正常的理性人,会相信学了魔法之后就能召唤鬼魂吗?当然有人会说,你怎么知道不能召唤?你怎么知道鬼魂不存在?科学也没证实鬼魂不存在?这其实就是强词夺理。现代科学不能解释鬼魂存在,也不能解释鬼魂不存在,这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属于不确定事件、没把握事件,这些都不在诈骗罪中的“事实”所涵摄范围之内,也不在刑法的保护范围之内。引用钟秀勇老师的话作为结尾,法律只保护很傻很天真的人,不保护太傻太天真的人。刑法也是如此。

有需求,就有市场。店主生意火爆,说明有不少买家光顾,自然催生了这类“生意经”。在我们大多数人眼里认为虚无缥缈得东西,一些人却奉为“真经”,心甘情愿的交纳一份“智商税”,个人理解不乏以下两点:

一、个人信仰的异同

这是一种美好的精神象征,将自己的意愿借托在“虚无”之上,希望看到有异样的力量能够帮助自己达成日常不能轻易达成的目标,以便满足自己的某种需求。

我的身边就发生过这样的一种事情。我的邻居小妹要参加高考了,她70多岁的奶奶特意去当地的庙里求神许愿,还花了“高价”为她疼爱的孙女请回了一个香包让她随身携带,说可以保佑她取得好成绩。更厉害的是她的妈妈,嫌奶奶的香包神力不够,还网购了一道“大师”的“逢考必过符”,将这个符装到奶奶带回来的香包里,还美其名曰“双保险”。当落榜的消息传来,一家人全傻眼了。

二、科学认知的缺乏

缺少应有的科学素养,导致认知上的偏差,没有独立思考的习惯,总喜欢人云亦云。就拿我邻居小妹高考失利一事来讲,作为亲人关心下一辈的成长本无错,可是做出的这些举措却让人哭笑不得。孩子高考,家长更多的是从学习、生活上给予一些关心和照顾,及时谈心交流,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考试心态。这两位可好,一天在家搞得乌烟瘴气,反倒影响了孩子的学习。

从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科学知识的重要性,大人一些不太合适的举措,不仅暴露出自身的问题,对孩子也是一种伤害。主观上她们所谓的“为了你好”,正好说明了“好心容易办坏事”这个梗。

在众多的买家中,邻居小妹妈妈的“请神”行为只是美好愿望中的一种,它代表了一种愿景,虽然看起来美丽却如海高蜃楼一般。这也其中也少不了一些抱着恶搞的买家夹杂其中,不管是真求也好,还是恶搞也罢。人,更多的是需要来自内心的修炼,用科学武装自己,做一个充实的自我——更靠谱。

现在社会这么发达,为什么还有人相信算命这种东西 你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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